单位没买社保,工伤赔不了?满盏律师代理行政诉讼,成功“撬动”社保基金先行支付!
【专业领域】
行政诉讼、工伤保险待遇纠纷、社保基金先行支付
【客户困境】
本案当事人(原告)在成都某公司工作期间不幸发生工伤,经鉴定构成伤残。这本应获得用人单位的赔偿,但公司却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。当事人不得不走上漫长的民事诉讼维权路,历经一审、二审,最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作出生效判决,判令公司支付各项工伤待遇共计146,230元。
然而,判决生效后,公司早已人去楼空,无力支付。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也因公司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,法院最终裁定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”。执行无果,意味着当事人虽然赢了官司,却拿不到一分钱,生活陷入困境。
在走投无路之际,当事人了解到“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”制度,遂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。2026年4月,社保中心却以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原告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”为由,认定其不符合先行支付的法定条件,作出了《不予先行支付告知书》。社保中心认为,单位都没参保,基金当然不能垫付。
面对这样的答复,当事人感到绝望:明明法律有规定,为什么社保中心说不行?难道用人单位违法,最后的代价却要由本已受伤的劳动者来承担吗?
当事人一度陷入维权无门的困境,最终选择委托本所安东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
【案件成果】
在接受委托后,本所安东律师团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,并迅速提起了行政诉讼,将社保中心告上法庭,要求其撤销错误决定,并履行先行支付法定职责。
经过审理,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最终作出判决:撤销被告社保中心于2026年4月8日作出的《工伤保险基金不予先行支付告知书》;责令被告社保中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,向原告履行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职责。
这一判决,为当事人赢得了146,230元工伤待遇的“救命钱”希望,当事人对此结果深感满意,并对我们专业、负责的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。
本案的成功代理,充分体现了我所律师在行政诉讼领域精准把握法律争议焦点、制定有效诉讼策略、以及在庭审中娴熟运用法律论证的专业能力,最终成功突破了“未参保不先行支付”这一常见执法误区,为当事人打开了维权通道,也给了所有在“裸奔”企业里工作的劳动者一剂强心针。
【为什么选择我们】
1. 精通行政诉讼与社保法律体系:
我们深刻理解《社会保险法》及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》的立法精神。我们深知,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制度设立的初衷,就是为了在用人单位逃避责任时,为劳动者撑起最后一把“保护伞”。我们能够精准识别社保机构常见的错误“抗辩”,并运用法律武器予以有力回击。
2. 丰富的“执行不能”维权经验:
我们深知,很多工伤职工最大的困境不是“赢不了官司”,而是“赢不了钱”。我们的律师团队对于“执行不能”、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”等情形下的救济路径了如指掌,能够熟练运用行政诉讼程序,帮助当事人从社保基金中“撬动”本应属于他们的赔偿,实现从“白条判决”到“真金白银”的跨越。
3. 全流程、一站式的专业服务:
我们提供从工伤认定、劳动仲裁、民事诉讼到最后的申请先行支付、行政诉讼的全流程法律服务。我们不仅帮您打赢官司,更致力于帮您拿到钱,解决您最实际的困难。我们了解工伤职工的痛苦,在法律服务中注入更多的人文关怀,全程陪伴您走完这段艰难的维权路。
4. 以“个案”推动“法治”的使命感:
我们代理的每一个案子,不仅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更是希望通过法律的裁判,纠正行政机关的错误认知,推动社保领域的法治进步。本案的成功,对于同类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,可以为更多处于困境中的工伤职工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。
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也遇到了“单位没买社保”、“工伤赔不出”的困境,请不要灰心,法律并非无能为力。立即联系我们,让我们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维权方案,守护您的合法权益!
【免责声明】
本文案中提及的案例仅为团队过往成功经验的展示,不代表对每一个案件结果的承诺。律师服务的结果取决于案件事实、证据情况、法律规定及司法机关的独立判断。我们承诺将尽力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专业、尽责的法律服务。
(注:为保护客户隐私,文中案件细节已做脱敏处理。)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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