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满盏律所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成功案例

发布时间:2026-08-30

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—成功为购房人排除抵押权强制执行,保住唯一住房

【专业领域】
执行异议之诉、商品房消费者权益保护、物权期待权纠纷、民商事诉讼

【客户困境】

我方当事人(本案购房人)于2019年4月与开发商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及认购书,并完成网签备案,支付了已经超出案涉房屋108万元的对价(超出部分系车位款)。购房后,当事人一家入住该房屋,将其作为在成都23个区(市)县范围内的唯一家庭居住用房,并开通了水、天然气,物业也出具了入住证明。

然而,2025年6月,当事人突然发现,自己已经入住多年的房屋竟被法院查封!原来,开发商此前因融资需要,将土地抵押给了银行,后因开发商无力偿还债务,银行申请强制执行,导致当事人名下的房屋面临被拍卖的风险。

当事人多次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,但均未获支持。更令人绝望的是,2025年,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驳回了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,认定其不满足排除强制执行的要件。

面对“钱已付清、房已入住、却要被赶走”的残酷现实,当事人一家陷入巨大的焦虑与恐慌之中。最终,当事人选择委托本所母晓耕律师,提起上诉,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保住自己的家。

【案件成果】

接受委托后,本所母晓耕律师团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、深入的研判。我们敏锐地意识到,本案的关键在于:当事人作为购房人,是否属于“商品房消费者”,其物权期待权能否优先对抗银行设立在先的抵押权?

最终,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我方代理意见,认定本案满足商品房消费者排除强制执行的全部四大构成要件,并作出二审判决:撤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;不得执行案涉房屋;解除案涉房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的查封措施。

这一结果,意味着当事人一家保住了自己的唯一住房,避免了“钱房两空”的悲剧。同时,二审判决改判后,诉讼费用由申请执行人承担,极大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。当事人对本所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。

【为什么选择我们】

深厚的专业积淀:我所民商事诉讼团队在执行异议之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,对“商品房消费者物权期待权”“一般不动产买受人权利”“抵押权优先顺位”等复杂法律问题有深入研究。我们深谙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方法院的裁判规则,能够精准把握案件走向,为客户制定最优诉讼策略。

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:我们深知,每一套被查封的房屋背后,都可能是一个家庭的安居梦。我们始终秉持谨慎、细致、共情的工作态度,深入了解客户的实际困难,提供个性化、高效、务实的解决方案,全力守护当事人的居住权益。

精细化的办案能力:从审查购房合同、梳理付款凭证,到调查查封时间节点、固定居住证据,每一个环节我们都追求极致。本案中,我们精准区分了“商品房消费者”与“一般买受人”的法律适用差异,严格论证了四大构成要件的全部成立,最终实现了二审改判的突破性成果。

全面的胜诉记录:我们已成功代理多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,积累了丰富的胜诉经验,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、可靠的诉讼代理服务。无论是作为购房人排除执行,还是作为抵押权人应对诉讼,我们都能制定最优策略,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【免责声明】

本文案中提及的案例仅为团队过往成功经验的展示,不代表对每一个案件结果的承诺。律师服务的结果取决于案件事实、证据情况、法律规定及司法机关的独立判断。我们承诺将尽力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专业、尽责的法律服务。

(注:为保护客户隐私,文中案件细节已做脱敏处理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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